5月16日晚上7点多,住在南湖区某小区3幢402室的李小姐匆忙赶到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报案称:当日晚上她出去外面吃饭,等回来发现家里被偷了,值钱的东西都没了,被偷起码一二万呢。李小姐一边向民警述说一边抽泣。
民警何嘉渊和樊伟娟详细询问李小姐家中发现被盗的情况,同时叫李小姐提供一些可疑情况,李小姐一个劲的摇头,不过后来李小姐不经意的一句话立刻引起了民警小何的警觉,李小姐说她走的时候只看见对门403室在搬家。民警小何立即赶往李小姐住的小区,向门卫及社区组长了解403室住户的情况,很快房主的名字和电话就找到了,民警打通房主的电话,对方告诉民警说房子是租给嘉兴某酒吧的裴老板的,民警又打通了裴老板的电话询问租房的事,裴老板说此房子是他租来给他酒吧的员工住的,这几天准备退房了,今天傍晚叫人去搬家了,负责搬家的是他手下的领班于某。
民警在酒吧找到了河南籍人于某,男,20岁,在派出所里于某很快交代了案件的整个经过:当天傍晚老板叫他去某小区402室搬家,他在中山路环城西路一带找到了一个骑三轮车收破烂的中年人,在搬家时由于拆床要扳手,于某在403室找了一圈没有,又到对门去敲门借扳手,结果没人响应,这时收破烂的中年人推开靠近402室的窗,说对面的窗也开着,可以跨过去找找看有没有扳手,于某一想也对,就翻过窗到了对门家里并从里面打开了402室的门,收破烂的中年人也进来了,结果这收破烂的一看这家人家有很多值钱的东西,眼睛一下子直了,不由分说就开始往外搬了,有两台笔记本电脑,还有一些值钱的手饰等。于某一看收破烂的想独呑,就拦住他说:“至少一人一台电脑。”收破烂的中年人对于某说:“你又用不来电脑,不如给你1400元钱,电脑归我。于某也同意的,就先分起赃来了。”
至此,南湖警方不用2个小时就将刚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侦破了。
|